南宁师范大学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方案
时间:2024-03-18 作者: 来源: 今日浏览:8 历史浏览:8427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414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我校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

(一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我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二)完成高职高专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我区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区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区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二、招生本科专业及计划、学费

我校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本科专业共24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体育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商务英语、新闻学、广告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市场营销、土地资源管理、物流管理、音乐学、动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旅游管理。分专业计划、专业属性、学费及所在校区详见《南宁师范大学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本科专业及计划》(附件1)。

三、本科专业招录对应的高职高专业

各本科专业只招录《南宁师范大学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本科专业拟招录对应高职高专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对照表》(附件2)中对应的高职高专专业。

四、录取条件和方式

(一)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截至20243月31日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不予录取。

(二)学习成绩。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

(三)补考科目门数。在校学习期间已考试(查)的课程补考科目门数(包括补考及格的科目累计超过3门(含 3 门)不予录取。若同一课程分两个学期开设且单独考试(查)及记录成绩的按两门课程计算以此类推。

(四)学历要求。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成功注册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本人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核验。本科入学前仍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和未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成功注册毕业证书学生自动取消入学资格。

(五)录取方式。我校采用推荐选拔方式录取不组织考试。

五、录取规则

(一)按照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

(二)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的学生和按比例推荐升的学生一并按生源院校提供的排名顺序按排名先后择优录取

(三)因招生计划原因,推荐拟升入我校本科学习未被录取的学生,由生源院校妥善解决。

 六、学籍学历管理及教学安排

(一)普通专升本学生升入我校本科学习后,按《南宁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生学籍管理细则》进行管理。

(二)本科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本科毕业条件者,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制按升入的本科专业的学制填写。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三)我校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进入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2022级)学习。普通专升本学生不允许换专业、转专业。

七、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和选拔。生源院校根据《通知》和《南宁师范大学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方案》《南宁师范大学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本科专业及计划》(附件1)、《南宁师范大学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本科专业拟招录对应高职高专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对照表》(附件2),组织学生自愿报名,按规定程序、录取条件、录取方式等进行推荐选拔。

(二)生源院校申报普通专升本计划。20243201200前,生源院校将《南宁师范大学2024年普通专升本生源院校升本计划申报表》(附件 3)电子版(可编辑 Excel 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nnnuzs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确定合作院校。2024322 日前确定拟录取生源院校及专业、人数2024325日前签署对口招录协议。

(四)审核材料。我校依据《通知》和《南宁师范大学 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方案》对生源院校报送的学生推荐表等材料进行审核,凡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一律不予录取。

、工作要求

一)生源院校申报的普通专升本人数只填报拟升入我校的实际人数,申报人数须准确。

(二)生源院校的选拔程序、选拔条件、报送材料等要严格按《通知》和《南宁师范大学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方案》执行。因生源院校选拔程序和漏报少报、材料不全等原因,导致学生不录取、学生投诉申诉等,生源院校负责学生解释

(三)与我校合作开展专升本对口招录的院校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已录取的学生按时到我校入学报到。

(四)若本方案与上级文件要求有冲突,以上级文件要求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宁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

联系电话:(0771)3903928(兼传真),3136513

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邮编530001

电子邮箱:nnnuzsb@163.com

学校官网:http://www.nnn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nnnuzsb.doerjo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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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行政楼7楼

邮政5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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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771-390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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