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届毕业生刘慧解除三方就业协议书的公示
发布人:就业办
发布时间: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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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届毕业生刘慧解除三方就业协议书的公示
刘慧系我校经济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学专业2025届毕业生,原就业协议书编号:202514457,因个人原因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解约,为维护就业协议的严肃性,根据南师发〔2019〕245号关于印发《南宁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违约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其解除就业协议书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于公示期内反映到我处就业科,电话:3908992。
特此公示。
招生就业处
2025年7月4日